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公文种类是)
公文是党政机关行文的重要形式,是党和政府组织之间沟通联系的重要工具,也是下达指示、布置任务、传达决策和执行分配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党政机关公文的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公文是党政机关行文的重要形式,是党和政府组织之间沟通联系的重要工具,也是下达指示、布置任务、传达决策和执行分配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党政机关公文的处理程序和规范公文的格式,制定本条例。
一、公文种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 通知:指对需要办理公文处理的人员或单位下达的具体要求,通告或告知会议、活动、事项、政策、制度等有关事宜的公文。
- 函:指党政机关间相互联络、交往、往来、协商、约定等事务性公文。
- 报告:指对工作、情况、问题等进行汇报和阐述的公文。
- 请示:指向上级请求批准或下达具体指示的公文。
- 决定:指对党政机关工作和事务做出的决策性公文。
二、公文的处理程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程序主要包括起草、审批、签发、登记、印发和归档等环节。
1.起草
起草公文是公文处理的第一步。起草公文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组织结构和用语规范进行。公文起草应注重文字精炼、表述准确、语言简练、符合语言的逻辑顺序,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低水平的语言表述。
2.审批
审批是公文处理的重要环节。审批公文要求严格,不允许有所疏漏或违反规定。党政机关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审批公文的程序、内容、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3.签发
签发是指对审批通过的公文进行签名、盖章、批准等手续,并进行下一步处理的工作。签发应具有明确的授权和责任,确保公文真实、有效、规范。
4.登记
登记是公文处理的必要步骤,也是管理公文的重要环节。正式公文应按规定的登记程序进行登记,确保公文出入、流转、传递和处理的准确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5.印发
印发是指对已签发的公文按照要求进行印制、复制、分发和传阅的工作。印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印刷质量和文件安全。随机检查和使用封发、密处理等措施,确保公文安全性和机密性。
6.归档
归档是指将已处理完毕的公文按照年度、类别、序号等方式进行整理、保管和留存的工作。党政机关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科学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公文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安全性和便于查找。
三、公文的格式

为保证公文的规范和统一,党政机关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制定的行文规范进行公文的格式化处理。公文格式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文种
必须明确标注公文的文种,包括通知、函、报告、请示、决定等。
2.标题
标题应简洁、准确、具有概括性,能准确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标题应注重语言的修辞效果,要符合公文中的常规用语和语法规范。
3.正文
公文的正文应自然流畅、条理清晰、文义明确、措辞规范、格式规范。公文正文要注意字距、行间距、段间距、页边距等,符合规范,排版整齐美观。
4.落款
公文的落款要完整,包括起草日期、签发日期、发文机关名称、签发人姓名、职务和电话等内容。落款应规范、明确,体现出机关的权威和公文的真实性。
5.附件
公文附件应附在公文正文之后,格式规范、清晰易读。附件应有明确的题名或编号,与公文正文相一致。
四、公文的电子化处理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也开始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为确保公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采用电子化处理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五、公文的销毁

公文的销毁是公文处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管理公文的重要环节之一。党政机关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制定的文件管理制度,对公文进行适时销毁。销毁应按照程序,确认销毁的文件种类和数量,消灭公文中的机密信息,确保销毁的彻底和安全。